吴大华

发布日期:2020-10-03    浏览次数: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法学博士后、经济学博士后;二级研究员;华南理工大学、云南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民族法学(法律人类学)、犯罪学、循环经济;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民族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副会长暨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贵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首席法律咨询委员、贵州省法学会副会长等。


先后担任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副主任、系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20007月 调任贵州省教育厅副厅长、省委高校工委委员,20021月任贵州民族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104月调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201月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

 

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贵州省核心专家;2002年被评为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全国首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教育部第四届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2004十大教育英才,贵州省十大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2005年被评为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2007年被评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8年和2011年入选中国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2014年被评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015年被评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先后出版《民族法学通论》《依法治省方略研究》 等个人专著13部、合著《犯罪与社会》等35部;主编23部;发表法学论(译)文400余篇;主持西部大开发的法律制度建设研究”“中国共产党民族法制思想研究”“建设社会主义民族法治体系,维护民族大团结研究”“侗族习惯法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一般课题4项,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中国少数民族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循环经济法治之构建等省部级科研课题1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