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郝时远,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助理、学部主席团秘书长,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
【编者按】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了文化强国的奋斗目标,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成为时下热点。在两会召开之时,我们请郝时远委员从民族文化发展的角度对当下文化建设的诸多问题进行诠释,相信会对人们有所启发。
【阅读提示】
■对内具有凝聚中华民族、陶冶人民情操、构建社会和谐的强大作用,对外具有体现民族自尊、展示中国精神、丰富世界文明的重要功能,这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倡导和推进和谐世界的“软实力”。
■文化多样性的内涵不仅在于承认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而且在于承认不同文化所具有的价值及其相互之间可共生、可共容、可共荣和可共融的特性。
■我国的社会环境还没有从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高度做好充分的准备,适应中国各民族人民的交流互动及其所带来的文化适应需求,同样是文化建设的内容和任务。
■统一不是同一化,和谐不是单色调,而是“和而不同”或“不同而和”。
【简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秘书长、学部主席团秘书长、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原所长。他是民族问题资深专家,有《当代世界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人类学视野中的西藏文化》《台湾的“原住民”与民族问题》《海外华人研究论集》等著作、论文。
进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的中国,在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践中,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蓝图增添了绚丽色彩。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理论支撑,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立足于解决社会基本矛盾、满足人民迫切愿望的发展要求——不仅要让全国各民族人民过上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而且要让全国各民族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在经济社会、精神境界、发展活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实现。最近颁布的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即是践行这一目标阶段性的指导政策和工作规范。
“软实力”,“硬”发展
中国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题中之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有机组成部分。事实上,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同等重要的文化建设,可以说是推动经济、政治、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动力和智力保障。文化的力量,体现以人为本的“人的发展”程度;文化的力量,体现国家昌盛的综合实力水平。对中国来说,基于传统文化基础上的现代文化建设,对内具有凝聚中华民族、陶冶人民情操、构建社会和谐的强大作用,对外具有体现民族自尊、展示中国精神、丰富世界文明的重要功能,这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倡导和推进和谐世界的“软实力”。
一个国家的“软实力”主要由吸引力和说服力构成。中国作为东方古老文明的主体之一,充满了丰富厚重的文化资源吸引力。中国作为现代世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显著的发展中国家之一,展现着举世瞩目的经济增长吸引力。但是,在与国际社会的互动中,中国文化的现代说服力,尚停留在对传统文化的层面的认知水平。经济社会的发展活力,也往往被概括为一种“经济模式”而缺乏文化的解释力。缺乏文化影响力和阐释力的经济社会发展路径或“模式”,不能有效和全面地为社会制度的优越性提供令人尊重、理解和信服的说服力。因此,党中央要求“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自觉把文化繁荣发展作为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重要内容”,就是要实现“软实力”不能“软”的发展目标。
立足国情,包容多样
中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建设事业,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实际。这种国情实际不仅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而且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文化底蕴。中国以汉文化为主体、各少数民族文化交相辉映的文化多样性,是文化大发展的国情优势,也是文化大繁荣的本土资源。在保护、传承各民族传统文化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文化的有机整合与现代升华,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目标。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1届大会发表了《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其中特别指出:“文化多样性是交流、革新和创作的源泉,对人类来讲就像生物多样性对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因此,如果说我们在“生物多样性是维护生态平衡的自然基础”这一命题上已经达成了共识,那么现在我们需要在“文化多样性是维护人类和平的社会基础”方面也达成共识。
中国共产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定中提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的原则,对我们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其中“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观念,就是实现这种共识的基本原则。“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是对当代世界业已形成的文化多样性观念的本质把握,是构建社会和谐、实现创新型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观念方面的重要基础,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遵循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确立的新的文明观。这种文明观无论对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还是多样化世界,都揭示了处理族际关系、国际关系乃至于各种纷繁事务的新境界。
文化多样性的资源,是一个国家的“富矿”。文化,是人类社会最复杂的概念之一,定义繁多、莫衷一是。文化是人类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通过个体和集体努力而获得的知识、经验、信仰、价值观、态度、意义、时空观念、世界观和对物质世界认知的积淀。文化也是人类社会中最复杂的组织系统,是人们“编织的意义之网”,文化解读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因此,无论对文化进行纵向传承的历时理解,还是对文化进行横向联系的共时认知,文化构成了一个人类社会的“四维空间”,具有很强的传播力、渗透力、影响力和创新力,这也是所有物质生活因素中无不包含文化烙印、标志、象征、符号的原因。我们倡导“中国创造”,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中国制造”的文化符号不体现或不属于“中国特色”。因此,中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就是要使“中国特色”呈现内涵外溢的中国魅力。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特色”不仅是社会制度、经济成就、技术发明等,而且关键是文化的力量。
面对文化多样性的世界、立足文化多样性的中国,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接触、交流、吸收、借鉴和交融,是丰富人类精神世界、实现人类物质世界创造力的必由之路。但是,实践这种理念,必须解决文化尊重的观念问题。虽然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意识形态的对抗随着冷战格局的消弭而趋于缓解,但是文化多样的差异却为西方人制造的“文明冲突”所放大。承认、容忍、理解、尊重文化多样性及其平等价值,仍旧是人类社会普遍面对的问题。中国提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观念,为解决这一问题展示了新的思想境界。文化多样性的内涵不仅在于承认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而且在于承认不同文化所具有的价值及其相互之间可共生、可共容、可共荣和可共融的特性。这是在跨文化的交流、互动中实现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对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差异,我们要充分尊重和理解,不能忽视它们的存在,也不能用强制的方式加以改变。对各民族在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缩小和消除。”这就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在民族观上的集中体现。对各民族传统文化等体现民族特点的因素予以充分的尊重和理解,是实现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基本内容。而缩小和消除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方面的差距,则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保障。就文化而言,尊重和包容,在于对文化内涵的价值、知识体系的理解。每一种文化传统都有其历史形成的必然性和现实存在的合理性,前者是无可变更的历史存在,后者是创新发展的现实基础。但是,无论是面对历史还是现实的文化传统,那种历史辉煌的“虚骄讹见”、故步自封的“原汁原味”,虚无主义的偏狭片面都不符合文化发展、繁荣的要求。各民族的文化生命力不在于固守自我,而在于互动吸收、创新发展。这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观念的核心价值。
立项保护,尊重差异
对差异性的尊重、对多样性的包容,立足于共存、共容、共荣、共融的整合过程。对中国来说,各民族文化的整合就是构建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所体现的国家文化。整合不是同一化的取代,整合是多样性的协调,是使社会各个组成部分建立有机的联系,使其构成文化生态中相互依存、和谐共生的关系。对当代中国的文化建设事业来说,植根于本土的传统文化、民族文化,普遍面对着流失和传承、发展和创新的困扰。其中的原因之一,即是中国不得不面对西方发达国家的强势文化,及其通过大众化、流行性、时尚型等多种方式、多种载体,对发展中国家产生着日益广泛的冲击性影响。因此,中国的文化建设需要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繁荣。这将是一个艰巨而漫长的过程,而不是“复旧式”的重构、“跃进式”的制造、“旅游式”的表演。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各民族的传统文化、特别是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很大程度还处在保护中传承的阶段,保护的任务仍十分繁重,因此党和国家确定了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大政方针,对少数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成为国家文化政策的重要内容并不断付诸实践。
自2003年国家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以来,在国务院已经公布的两批10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少数民族的民间史诗、口传文学、歌曲、舞蹈等艺术形式,少数民族的医药、传统手工艺,少数民族的服饰、民间仪式、建筑技术等项目达到367项,占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35.7%。这表明,占中国人口不足9%的少数民族,是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承载者。文化部公布的三批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少数民族传承人有393名,占26%。这些文化传承人,不仅本人承载的文化受到国家的尊重和保护,而且国家专门资助他们进行文化传习的活动,使这些文化资源得到传播、继承和发扬。2007年和2008年,文化主管部门在全国分别设立了4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其中就有热贡文化和羌族文化两个少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国家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有力地推进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工作。同时,少数民族文化因素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中占有突出比重,也反映了现代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更加容易流失,所以国家给予了特别的重视,通过国家的政策和措施来保障这些文化财富的传承与发展。
在加快少数民族及其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政策中,国家的“十一五”规划首次将少数民族事业作为了专项规划。其中的诸多工程性任务,都突出了对少数民族文化建设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为了有效地保障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2009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确立“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既要继承、保护、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又要推动各民族文化相互借鉴、加强交流、和谐发展。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把握规律性、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的改革创新,不断解放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生产力”等基本原则。提出了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事业,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院团和博物馆建设扶持力度,大力开展群众性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创新,积极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努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等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也必将随着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进程,得到全面、深入的实施。
在这方面,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发展和走向繁荣的重大意义,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的高度做出了科学阐释:“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是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各民族创造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交融,增强了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中华文化的内涵,提高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各民族都为中华文化的发展进步作出了自己的贡献。”这种认识,不仅对发展和繁荣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对建设中华民族的国家文化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文化多样性彰显着差异性,这种差异性的形成本身就具有地理条件、生存环境的基质。印度伟大诗人泰戈尔曾说过,世界上各民族所处地环境不同、遇到的困难不同,他们克服困难的方式方法也不同。这种不同的方式方法就是文化。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意义也是如此。在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人流、物流互动关系的日益密切,这也意味着文化的流动和互动。特别是在城镇化加快的进程中,属于文化范畴的宗教信仰、语言文字、生活习俗、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等因素,也都将在这种日益密切的互动中成为影响族际关系的重要因素,中国各民族人民之间的文化适应问题将在民间化、社会化的层面日益广泛地表现出来。在这方面,我国的社会环境还没有从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高度做好充分的准备,适应中国各民族人民的交流互动及其所带来的文化适应需求,同样是文化建设的内容和任务。
生命传承,文化发展
从广义文化的视角看,尊重差异并不意味着遵循文化相对主义而导致固化、甚至扩大差异。包容多样也不意味着“万象共存”的良莠不分。任何一种文化都有其与现代文明社会共识准则不尽相容的观念、形式和行为,并非“传统的”就是“最好的”。文化的生命在于传承,文化的繁荣在于发展。传承的过程本身就包含了发展,而发展的进程本身也实现着传承,文化的活力在这一过程中得以彰显和延续。当然,发展意味着进步,而进步体现着变化,即通过吸收和借鉴产生的推陈出新。中国各民族的文化多样性,为在相互吸收、相互借鉴基础上的中华民族文化提供了本土资源的基础,开放发展的社会环境为中国文化在世界文化多样性大舞台上获得了更加广泛的吸收和借鉴的空间。中华民族文化的建设是一项构建民族国家的基础性工程,是需要在国内外文化多样性传统与现代交相表达的互动中逐步成就的事业。它既不是“拆旧建新”的取而代之、更不是“拆真建伪”的人为想象,而是要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社会意识氛围、社会政策环境中促使各民族的文化相互尊重、相互适应、相互渗透、相互认同,从而形成具有中华民族共同文化的新风格、新气派,实现各民族人民最普遍、最广泛的中华民族文化认同。达到这个境界,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和谐的社会环境。
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是各民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基础上的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享改革开放的成就,这是建立和巩固社会和谐的基本保障。从和谐社会的观念层面来说,尊重差异是实现和谐共处的前提,包容多样是实现互补创新的保证。在此基础上的精神文化需求、展示、交流、吸收、借鉴、创新,才会产生文化大发展的社会动力、才能实现文化大繁荣的社会氛围。这是在差异中求统一、在多样中求和谐的高度政治智慧。因为,统一不是同一化,和谐不是单色调,而是“和而不同”或“不同而和”。“和谐”一词源自中国古代音律之学,七音八调如何奏出和谐之音,这需要乐师的高超技艺,而且古人也因此意识到这与“治道”相通。如果我们把社会群体的多样性、民族文化的差异性比喻为各种乐器,无论是独奏、合奏,还是交响,那么执政者、管理者就是将七音八调的差异之音演奏出和谐动听之共声的乐团指挥。中国共产党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声的“乐团指挥”,“和谐共声”的能力就是执政能力。因此,“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中国作为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各民族、各地区的传统文化,已经为“中国特色”奠定了基质底蕴。在中国步入现代化国家的今天,各民族、各地区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中,要共同为熔铸中华民族的现代先进文化作出贡献,共同为“中国特色”镶嵌上璀璨的文化瑰宝,使中华民族文化对内凝聚全国人民,对外彰显着中华民族的精神风貌,使“中国特色”的吸引力、传播力、影响力、说服力发扬光大,展示出底蕴深厚、色彩斑斓、和谐包容、锐意创新的文化力量。中华民族具备了这样的“中国特色”文化支撑,就一定能够实现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