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荣: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内涵

发布日期:2020-09-16    浏览次数:

【摘要】“中华民族共同体”指中国各民族经过文化上的融合、经济上的互惠和政治上的协商,汇集为“中华民族”整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既是中国各民族的民族命运共同体,又是中华文化共同体,还是经济发展共同体,更是政治生活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中国人民的命运共同体,表达了中国各民族大团结大繁荣、中国人民共发展共进步的愿望。

【关键词】民族命运共同体;中华文化共同体;经济发展共同体;政治生活共同体

【作者】陈茂荣,西华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近代以来新疆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历史进程及发展趋向研究”(15XMZ003)。


如何解决好中国的民族问题向来是党中央紧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2014年秋,在北京举行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思考精神问题和解决物质问题同样重要,并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以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首次提出,不仅意味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心的开始转移,即不再仅仅强调经济建设的重要性,政治文化建设也应该受到同样的重视;也意味着民族地区的民族问题的解决,不能仅仅依靠发展民族经济这一途径,还需要依靠做好民族心理工作的这一思路。

“共同体”是什么?以“共同体”为主题较详尽论述的尽管并不首推齐格蒙特·鲍曼,但他或许是关于“共同体”问题最有睿智的思想家。齐格蒙特从对“共同体”一词的美妙感受引入,剖析了成功者和失败者的独特心理,评估了成为诸如“社群”“社区”这样的共同体的成员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问题,辩证地解析了共同体的利弊得失,更主要的是揭示了确定性和自由、“共同体”与个体之间的冲突问题。今天共同体主义(communalism) 抑或社会学家眼中的社群主义,确实在为弱者呼吁奔走,为弱势群体辩护,甚至成为一种名副其实的“弱者的哲学”,因为“共同体理想的一个固有的部分是成员之间共享好处的‘兄弟般的责任’,而不管他们是多么聪明和重要”。看来,关于共同体的好处早已被思想家们特别关注。

在一个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相对于多数民族而言,往往被视为理论上或事实上的弱势民族,作为弱势的少数民族,它们难道不渴望在共同体下寻求安全吗?今天,我们无论如何去批评民族主义、指责民族主义,但不得不承认民族主义的诞生与其所追求的民族的生存、发展、安全、自由、平等和权利的基本信念的部分合理性。为此,安德森并非对所谓“哥白尼精神”的情有独钟,而是基于一种民族情感和文化根源探寻民族特性,由此给民族定义为“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进一步而言,乃“被想象为本质上有限的(limited),同时也是享有主权的共同体”。这种想象力伴随着宗教信仰的领土化、古典王朝家族的衰微、时间观念的改变、资本主义与印刷术之间的交互作用、国家方言的发展等因素而加剧,揭示了民族主义在为本民族利益的奋斗中,对于“共有家园”的强烈渴望之情!

魏晋时,伴随“中国”与“华夏”意识的发展,知识精英就从两者中各取一字,组合成“中华”,最初在天文上运用。“中华民族”概念自1902年梁启超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中提出以来,就成为一个备受质疑的对象,曾遭受学术界的严酷拷问。中华民族经由“华夏”到“中华”的演进历程,汉民族主体地位的突显,自然会被人们将“中华民族”与“汉民族”不加区分地等同起来,也很容易被那些带着民族成见的人们所排斥。待到抗日战争时期,为了团结中国各民族拯救危难中的国家,顾颉刚提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力主塑造中华民族一体意识。这本无可厚非,却引发了学术界的争论不休。尔后,直到费孝通提出“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才从根本上平息了这场论战。今天习总书记提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不仅是对于“中华民族”概念本身的发展,也是对于“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丰富。那么,“中华民族共同体”究竟具有哪些基本内涵呢?

“中华民族共同体”指中国各民族经过文化上的融合、经济上的互惠和政治上的协商,汇集为“中华民族”整体。在中华民族大家庭里,中国各民族在为民族平等而抗争、为国家统一而抗争和为社会进步而抗争的民族国家发展道路上所形塑的中华民族精神,已经将中国各民族牢牢地团结在一起,紧紧地捆绑在一起,成为一个休戚与共的民族命运共同体、中华文化共同体、经济发展共同体和政治生活共同体。为此,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内涵应涵括民族心理、历史文化、经济建设和政治诉求等层面,表达了中国人民对于平等和团结、和平和统一、发展和权利等的呼声和愿望。

一、民族命运共同体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国各民族的命运共同体。纵观中华民族的长期历史发展,中国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最终发展了以追求民族间的平等、实现民族间的团结为宗旨的民族观。

“平等”话题一直是中外思想家们特别关注的主题,并始终将“平等”与“自由”“权利”等关联起来考察。其中,以“民族平等”为中心的有力论述的早期理论家是胡果·格劳斯,他曾在“战争与和平”议题下阐发了“民族平等之主权”,开辟了学术研究的新领域。

“平等”一词的提出,反映了人们对于“平等”急切渴望的同时,亦对于“不平等”强烈的愤慨。“不平等”为何存在人类社会中呢?其根源究竟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法国思想家卢梭曾基于两种不平等的界分,即“自然上的或者生理上的不平等”与“精神上的或政治上的不平等”,从先天(自然)和后天(制度)两个维度探寻了造成如上这些不平等的原因,人们在“年龄、健康状况、体质强弱和智力或者心智上”差异很大,乃因为自然因素导致的结果,而社会中的人人各异,更因为“依靠一种特定的制度安排”的可怕后果。可见,由自然给予人们的不平等,我们除了日后的身体锻炼和心智锤炼外,不需有太多担忧,也不可更多奢望,但是因人为安排的不平等,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去主动改变这种处境呢?卢梭认为,“后一种不平等赋予一部分人以特权,相反,其他处于劣势的人则没有”。所以,人们会诘问,难道有特权的人就应该“更富有,更尊贵,或者更强大,甚至能让别人服从他们”吗?卢梭曾呼喊出的“平等”便是法国人民当时的心声,由于“民族平等”精神在法国广为传播,后来又被写进了法国的法典,成为法国人民遵守的信条。这恰如皮埃尔·勒鲁说的那样,由于卢梭思想的宣传,国家在立法时“由全体人民大声说出的平等这个词就成为一种原则、一种信条、一种信念、一种信仰、一种宗教”。法国人民勇于追求“平等”,并通过大革命去实现公民的真正平等。显然,民族平等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已经成为资产阶级革命动员民众的一个响亮的政治口号。

同早期的资产阶级精英们一样,无产阶级革命者坚决要求民族平等,即实现“国内各民族无条件地一律平等”。欲与强大的资产阶级斗争并取得胜利,无产阶级必须团结起来,而团结的先决条件就是民族平等,即“各民族充分的平等”,这对于无产阶级能否消解其人民内部的猜忌和疑虑,建立起一个共同体,加强其反资产阶级的斗争性,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为此,实现民族平等,就得维护少数者的权利,铲除特权的毒害,亦即必须用法律的条款予以明确规定,“宣布任何一个民族不得享有特权,不得侵犯少数民族的权利”。

民族利己主义是实现民族平等的最大障碍,换言之,实现民族平等必须坚决与民族利己主义作斗争。为了自我更好地生存,每个人都会有利己的倾向,一个民族也一样,其利己主义思想的传染在所难免,但是民族利己主义却是实现民族平等的严重阻碍。为了全人类解放事业,马克思曾无情地批评了“民族利己主义”思想,“民族利己主义”作为一种纯粹利己主义,“表现为非常阴暗的、掺杂着血和肉的、自发的利己主义”。基于民族利己主义的表现和特征,马克思还将欧洲各民族加上特有的限定词进行有效地区分,如像“最好的民族”“财迷的民族”“欧洲文明民族”等,这样看来,民族的先进性和落后性、革命性和反动性就形成鲜明的对照。

显而易见,唯有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压迫、民族隔离、民族歧视等民族不平等现象才能彻底消除。由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尽管解放全人类是无产阶级的奋斗目标,但“奴役其他民族的民族是在为自身锻造镣铐”,一个为自己所束缚的民族当然最终不能获得解放。

实现民族平等,重在于处置好民族间关系,求得民族间团结。迄今为止,在处理民族关系上,已经发展起三种较为普遍的理论(模式),即“熔炉”理论、“文化多元主义”和“民族区域自治”。中国坚持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借鉴了苏联的成功经验,又根据自身国情创新发展。“民族区域自治”不仅吸收了“民族自治”的基本理念,而且创造性地将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结合考虑。一战以来,伴随列宁关于“民族自决权”思想的阐述、威尔逊的“十四点计划”有关民族自决原则的提出,尔后人们关于“民族自决”的呼声愈来愈高。但是“民族自决”并非解决民族问题的唯一途径,因为并不是每一个民族都能够真正建立属于自己的国家。在多民族国家,为了维护少数民族的权利,根据少数民族聚居的特点,采用民族区域自治便成为可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的落脚、扎根,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运行,其实践价值明显,集中体现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的政治权利、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的繁荣和增强少数民族对国家的认同感等方面。

自古以来,在中国繁衍生息的各民族便注重民族间的和平相处、和谐共事。尽管各民族间事实上还存在些许矛盾,甚至由冲突而爆发局部战争,但是在中国某一地区乃至全国面临民族危机时,中国各民族更是同命运、共呼吸,共同承担起解放民族、振兴民族的伟大责任。譬如,1865-1877年间,在沙俄帝国和大英帝国的幕后驱使下,阿古柏裹挟敌军悍然入侵中国新疆,屠戮天山南北人民,激发了祖国内地民众的愤恨和强烈反击意识,并终于被左宗棠率领的清军打败。清军在收复祖国失地的同时,也解放了曾遭受阿古柏奴役最惨的回回人。又如,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始,日本欲占领中华大地,发动了侵华战争,不仅有着不同意识形态的国民党和共产党实现了联合,而且中国少数民族也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建立了自己的抗日武装力量,诸如东北抗联 (主体朝鲜族)、内蒙古骑兵师(蒙族)、冀中平原的回民支队(回族)、西南工农红军(土家族和苗族),等等。可见,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不仅凝聚了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而且发展了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基本理念。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提出,不仅体现了中国人民一贯的民族平等思想要求,而且为中华民族团结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伴随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结束,社会主义在中国真正确立起来,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消除,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也消除。尽管民族平等思想一直受到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府的高度重视,但由于历史的、社会的、地理的各种因素限制,导致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并未彻底肃清。为此,为了在中国更好地实现民族的平等和团结,必须反对“两个主义”。大汉族主义不仅是一种“宗派主义”,带有浓厚封建性和保守性,同时是一种“大民族主义”,具有强烈压迫性和专制性;地方民族主义,主要指少数民族地区多数民族的强势所形成的一种狭隘民族主义,其实质上等同于“大民族主义”。周恩来认为,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均乃“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表现”,这种带着资产阶级习气的民族观,能由其自由发展吗?显然不能,这两种“错误态度”和“错误倾向”,其后果便是“民族歧视”和“民族分裂”。为此,对待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运用党有关矛盾的理论和方法,即毛泽东曾强调的一种民族团结的愿望——批评和斗争——民族大团结的方式解决之。周总理为我们强调的解决民族问题上的两种错误态度的方法论迄今仍然具有指导作用。

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今天,对待中国的民族问题,是否可以移植美国一直奉行的“熔炉”模式,抑或加拿大新近所尝试的“文化多元主义”呢?是否可以采用一些民族理论家所抛出的民族问题“去政治化”抑或“第二代民族政策”替代当前的“民族区域自治”呢?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须根据中国国情,不要盲目地照搬外国经验,也不要忽视少数民族事实上的不平等现状,既要考虑到中国各民族的利益要求,又要考虑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前途命运问题。为此,习总书记清晰地指出:“同世界上其他国相比,我国民族工作做的都是成功的,不要妄自菲薄!”不仅充分肯定了我国民族工作的已有成绩,而且强调了坚持我国既定民族政策的重要性。

二、中华文化共同体

中华民族共同体亦是中华文化共同体。中华文化和中华文明的繁荣史,便是中国各民族文化的不断交融和汇聚,最终所形成的一种强烈的中华文化认同史。对某个民族而言,文化是其生存、延续的根茎;对某个国家而言,文化是其发展、强盛的沃土。世界上有着不同的民族,也有着差异的国家,其不同或差异,不仅体现在显见的经济盛衰和军事强弱方面,也体现于深层次的民族文化或国家文化的内涵和魅力方面。“文化”是什么?格尔茨在《文化的解释》中,将文化看成历史沉淀的过程,以一种“符号形式”或“意义模式”或“概念系统”来促进人们彼此间的交流与对话,形成“对生命的知识和态度”。简单地说,文化便是人们在交流中对于生命意义的表达,其借助于一套符号系统来传递和延续。这样看来,汤林森笔下的文化定义更显得意味深长,他把文化放置于“特定‘语境’(context)”维度下考察后发现,其实文化是“人们从其种种行动与经验汲取‘种种意义’(meanings),并从生活中领悟甘苦”可见,语言是文化的核心要素,离开语言,人们便无法理解彼此表达的意思以及传递生命的意义。

语言的产生是人类彼此间交流的一种必然成果。人类交流的目的是认识自然,掌握自然规律,并将自然的盲目性改造为我所用的目的性。为此,把文化看成人与自然的关系也顺理成章。人们向往自由,力求摆脱外界的束缚,就必须建立起良好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无论何种文化,如果它“不拥有一种能把‘自然界’变成‘事物’的科学,在本质上便不是自由的”。显而易见,环境的适应是文化得以发展的必要条件;反之,适应环境又为文化发展提供了助推力。“文化是一个不断使人们适应环境的过程,而环境也要求人们用新的方式来理解这个世界并作出回应。”

对于文化的理解,不同的民族会有不同的观点,最后所形成的文化也就具有不同的诠释。弗里德曼借用文化相对主义的观点,即“每个社会或文化得用它自己的术语进行理解”,由此将文化看成“不同于他者的东西”。在“我者”与“他者”之间,我如何看待他?他如何理解我?从“我—他”关系到“我们—他们”关系的发展,已经不再停留在个体的单纯的幼稚判断中,而是上升到国家特性或民族身份问题。亨廷顿曾预言二十一世纪世界将面临两大文明冲突,也即两大文化冲突,因为亨氏理解的文明乃是“放大了的文化”。亨氏的结论,“在21世纪最初几年可能会发生非西方力量和文化的持续复兴,以及非西方文明的各民族与西方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冲突”。

文化的力量便在于它能够建立一系列的规则,文化乃是“社会成员的内在和外在的行为规则”。不同民族形成的属于自己的思想观念、风俗习惯,即一套行为规则,终将通过民族文化的形式予以表现。一个民族的文化认同,指该民族对于自己民族文化的认可赞同,并融于日常生活之中。如此,在民族文化的熏陶和浸润下,文化认同是在社会生活中流露于民众的言行举止等细节。我们之所以能够发现不同民族的文化特性或风格,一定是在比较中观察的发现。不同民族一相遇,其民族文化的差异性就凸显。当我们看到不同民族文化认同的持续性时,也不能否定不同民族的接触导致民族间文化的交流交融、文化的相互吸引或影响,致使文化整合形成新的文化认同。

由于社会的互动,所形成的各种层面的边界的存在,不仅能辨认你、我和他,也能促使你的、我的和他的在共享中相互渗透、相互融入。对于多民族国家中的少数民族也一样,如果同一地域生活的民族或族群已经好几代人了,那么“少数族落就会倾向于模仿多数族的文化”,即使是“征服者和被征服者这样完全不同的文化会倾向于融合为一种新的共同文化”。在多民族国家,“新的共同文化”应该是由各民族文化整合后形成的一种国家文化。在这种国家文化里,各民族都能够找到本民族文化存在的身影,感觉到本民族文化灵魂的作用。对于一个今天的自由主义国家而言,“什么使公民感到他们属于同一个国家,他们是一个国家的成员呢?”不可质疑,“这与共同的历史感和共同的语言观有关”。显而易见,这里所指的“共同的历史感和共同的语言观”,便是一个国家人民共享的共同文化。

“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今天,让我们引以为荣的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其实是中国各民族文化整合的成果。各民族共创中华,不仅指中国各民族为中华经济发展和政治民主做出了贡献,而且为中华文化的辉煌灿烂做出了贡献。中国各民族在融于中华民族的历程中,首要是文化认同。尽管中华文化根源于华夏民族的汉文化,但不可否认的是那时的汉文化确实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优秀文化,其儒雅的风格、含蓄的方式、宏大的思想不得不让周边的少数民族折服,渴望去学习、去体验。中国王朝更替史中,为何皇帝并不一定都是汉族,但治国的主导文化却是汉文化?因为中国历史上的国家认同,并不是简单的族裔认同和王朝认同,而是一种文化认同。虽然这种所谓的“文化至上主义”的解释并不令人满意,但是,在“夷夏之争”中,一方面,“以夏化夷”抑或“从夷变夏”的观点却坚定地捍卫了“文化至上主义”的合理性主张;另一方面,基于“大一统”的政治理想,“华夷一家”思想必然替代“内夏外夷”“贵夏贱夷”观念。“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提出,为中国各民族在保持本民族文化特性的同时,倡导民族间文化的交往交流交融。如此,通过民族间文化的交流、学习,主动摈弃本民族文化的狭隘思想,吸收对方民族文化的优点,丰富本民族文化内涵,同时形成中华文化认同。这时,我们可以说,各民族文化已成长为一种文化共同体,正如卡斯特所说的那样,“通过共同的历史和政治规划,在人们的头脑当中和集体记忆当中建构起来的文化共同体”。

为此,我们必须既尊重各民族文化,又认同中华文化。尊重各民族文化,便是不否认各民族对于本民族文化的承认和肯定,尽可能促使民族文化进一步发展和繁荣。但是,我们在承认民族文化认同与中华文化认同并行不悖的同时,必须认清本末问题,必须坚持“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作用,否则文化共同体就会遭到破坏,民族文化的发展也会受到限定和制约。在中华文化与民族文化的关联性中,中华文化形同一棵参天大树之根茎,各民族文化则是树之枝叶,中华文化为各民族文化的发展提供平台,各民族文化为中华的繁荣做出贡献。作为现代社会少数者权利的代言人——金里卡提出了“社会性文化”,是“在特定领土上历史地发展起来的,为其人民提供了如何生活的广泛多样的选择”。这难道不是一个国家人民所共享的共有文化吗?由民族国家到民主国家的转变中,我们所追求的社会平等和政治民主有望实现的前提便是如何“融入共同的社会性文化”。显而易见,“中华民族共同体”所蕴含的“文化共同体”思想,不仅给中华各民族文化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而且为中华文化的繁荣提供了方法论。

三、经济发展共同体

中华民族共同体还是经济发展共同体。当代中国经济整体水平的提升和均衡发展,离不开中华各民族经济上的积极支持和通力合作,离不开中国政府关于经济平衡思想的一贯坚持。

“经济”的含义颇多,从古代至今日,由中国到外国,其内涵差异很大。今日之“经济”,很难找到中国古代那种意指“经邦”“经国”“济世”“济民”的“安邦治国”的人文思想,它已被西语所替代。英语经济“economy”一词,从古希腊文所言及的“家政术”演绎而来,不仅指财富,更指管理(从“家务管理”到“城邦治理”)。简言之,经济是一种关于物资的管理活动,即人们关于如何生产、使用、处理、分配物资的活动。衡量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便是国家对经济的有效管理,实现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与均衡发展。

中国封建社会长达数千年,在以农村经济为主体的自然经济支配下,生产力不够发达,生产关系受到束缚,加之外敌入侵、国内战争等因素,近代中国经济发展缓慢。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后,党中央和人民政府尤其重视中国经济的发展。文革之后,邓小平的“发展才是硬道理”思想的提出更为中国经济发展拓宽了道路。1978年,中国进行改革开放,改革主要从经济领域开始,首先从农村切入,后期逐渐推进到城市,并从经济领域深入到政治和文化等领域;与此同时,以东部沿海一些港口城市为窗户,开启了与海外的普遍联系,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对外开放的局面层层打开。通过半个多世纪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GDP年均增长率为9.5%(而世界经济年均增长率低于2.9%),由不足4000亿元增长到近83万亿元。但是,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其已成为今后中国经济发展探讨的重要课题。

经济不平衡发展的原因很多,最为关键的是“不平等”因素导致的一种后果。这里指的“不平等”,既有由于地理环境、自然气候的差异所致,又有因为政治文化、宗教习俗的因素影响。经济的不平等直接导致收入差距的拉大。收入差距不仅带来收入低下的民众的痛苦,而且会引发社会问题。不平等所付出的沉重代价令人震惊,不仅表现在不平等地区人们的健康状况(精神和身体)、文化教育、暴力犯罪等我们容易注意的方面,也表现在人们的理想、信仰、信任等这些易被忽略的方面。据一项研究揭示,伴随不平等的加剧,人们之间的交往随之减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仅不和谐,而且开始彼此防备,最终导向一个没有诚信的社会,加之“不信任与不平等之间相互促进”,社会趋向恶性循环。尽管这项研究来源于针对发达国家的观察,但也适用于发展中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东部沿海利用国外资金、技术、设备,经济有了很大发展。然而,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却相对滞后。尤其是东北老工业区、陕北老革命区、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十分缓慢,与其他地区比较,差距越来越大。可见,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问题的实质指向了人们的资源占有、技术拥有、成果享有上的不平等。

不平等制约不平衡,不平衡加重不平等。今天,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发生转变,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经济失衡发展的问题,首先需要根据地区间差异和民族间差异,基于平等思想出发,既注重结果的公平,又考虑到机会的均等,采取差别对待。可见,“什么要平等”问题与大家容易关注的“为什么要平等”问题一样突显。显而易见,现实生活中深感不平等的那些人们最需要平等。对于我国而言,自然是那些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的人们(大多数属于少数民族)最渴望实现平等。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实现民族平等和经济平衡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民族地区,实行民族优惠政策、经济帮扶政策,是对少数民族的一种补偿,通过实施后其积极作用不断发挥,但在具体运作时,也显现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需要我们根据现实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利用东部沿海已发展的经济优势对口支援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确是明智的抉择,尤其是对于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宁夏、内蒙的大力支持。通过中国各民族间经济的通力合作,实现中国整体经济的发展应长期坚持。

其次,需要积极思考实现平衡发展的有效措施。今天城乡间、地区间和阶层间的差异问题而导致的经济失衡的严峻现状,需要基于国家经济整体发展的思路,针对经济失衡的根本原因,总体布局、协调解决。一是抓好“三农”问题是根本。改革开放40年,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像改革土地制度、农产品购销体制及农村税费问题,兴办乡村企业,推行精准扶贫——这些促进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如何让农民既要“走出去”又要“返回来”,并立足本乡本地投入新农村的积极建设中还得进一步探索思路。二是进行资源整合,实现中国经济“一体化”。通过“一带一路”,整合区域经济间、城乡经济间资源,尤其是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我们要既重视硬件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又要重视软件投入、人才队伍建设,由先富带后富,最后实现共同富裕,促使中国经济的协调发展和“一体化”发展。三是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下,充分利用党和国家的政策优势,利用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发展民族特色经济,促进民族经济水平的整体提升。四是积极探寻经济发展的有效体制机制。经济全球化时代,主动思考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寻求“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不断建立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优越性,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

四、政治生活共同体

中华民族共同体,更是中国各民族的政治生活共同体。新中国的成长史,就是中国各民族积极参与中国政治生活,在政治协商、民主集中的过程中,实践民主政治的历史。

自法国大革命以来,资产阶级在为自身发展铲平障碍的过程中,“民主”一词就同自由、平等、博爱一起被呼吁出来。民主作为一种民众的政治诉求,不仅是人们对于必要政治权利的简单要求,而且是人们对于现实政治不平等的反抗和斗争。通过斗争所换取的民主,最后形成一种信仰、原则和制度。今天,自由民主社会成为我们的一种政治向往。自由民主社会的国家的存在,不仅是早期启蒙思想家们所愿望的对于专制的约束,更是人们的一种“表达自由”,在于“个人和团体具有按照他们对生活意义和目的的理解而生活的能力”。可见,民主的实质是自由的充分表达,即开启一种政治的协商。

政治协商,指关乎国家命运、民族前途的大政方针,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国防、社会诸多方面,可通过国家内不同党派间、团体间、组织间、协会间的商讨而达成政治上的共识。通过政治协商,旨在于广泛征求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经由集体讨论后形成国家的政治决策。政治协商,实质上是协商民主。对于多民族国家,文化多元主义必然成为一个显著特征,我们所赞许的协商民主,在重法制的今天也可称之为“多元文化主义型民主”,公民既分享权利,又承担义务,共同营建一个属于自己的和谐政治生活空间。可见,协商民主,旨在于公民政治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提倡公民主动参与政治生活,共同管理社会事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它指向了一个紧密团结的共同体为和谐的政治生活而奋斗的美好前景。

民主的实质便是实现平等。达尔基于道德研究所提出的人人具有“内在平等(intrinsic equali⁃ty)”假设(命题),实际上为少数者辩护。多数人相对于少数人,在民主的权利的获取和享用方面就失去了其特权。即使多数者以一种合法的行为捍卫自身的权利也不允许,唯有当“多数人的行动只有通过政治平等原则才能证明其是正当的”。少数人的政治权利的保护,是政治民主的真正体现,为此适当限制多数者的欲求,照顾少数者的诉求,便是实现平等的重要策略。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的今天,多民族国家面临的民族阴暗便是,“民族的统一和团结又重新成为优先奋斗的目标”,于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便成为合理的要求,然而民族与国家同质化的社会还存在吗?显然不复见闻了。今天统一的社会中多样性更加突显,我们“必须能保证每一个人都有权制定其生活的计划”317-318。既要体现平等又要承认差异,如何保持一个多元社会的多样性?图海纳曾苦思的问题之答案便是:“民主的统一,……尊重每一个人的公民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

从政治的视角看,“中华民族共同体”表达了现代政治学之“公民”这一主题。何谓公民?巴伯认为,其实相邻相亲便是公民,但我们不要只看到一种血缘关系和契约关系,他们的结合更是采用“共同关注(common concern)和共同参与”方式的联合,目的是“寻求解决各种共同冲突的共同方案”。因为一个共同体中难免有共同冲突,协调冲突、纠纷的最好途径便是让公民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创造一种公民能够自由表达自我意愿的和谐空间,让多数人也能倾听少数人的呼声,达成最后的政治共识。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走群众路线,即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采用民主集中制,正是中国民主政治的实践体现。

如何更好地实现民主?让中国人民感受到民主的真正存在?如果将自由表达作为衡量民主的一个基本标准,那么为了“表达自由”,就需要公民的真实交流与用心沟通,进行政治的协商讨论,由此而发展起一种与“选举”比肩的民主实现形式——“协商民主”。通过协商民主,实现和推进我国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的政治生活。这就要求,无论是中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问题,还是民众切身利益的小问题,都可由人民敞开心扉自由讨论,经协商达成共识。当前,党已将这种方式作为一种“重要民主形式”大力倡导,可望在政治实践中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为此,我们应将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有效地整合,本着“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的现代民主精神,以推进人民民主和国家法治为重要内容,引导人民保持理性的态度,采取合法的形式,经过正当的渠道,表达自己的正当利益诉求,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这样,中国人民依法享有和行使民主权利的内容不仅丰富了、渠道也便捷了,形式还多样化,同时能够调动中国人民“前所未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展现出气吞山河的强大力量”让中国各族人民都参与中国社会的管理事务,维护中国人民的公共利益,如此挽臂齐进、协同构建一个政治民主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总之,“中华民族共同体”既是中国各民族的民族命运共同体,又是中华文化共同体,还是经济发展共同体,更是政治生活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中国人民的命运共同体,表达了中国各民族大团结大繁荣、中国人民共发展共进步的愿望。

余论

中国共产党先后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2012)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 (2014),既有世界宏观层面的考量,又有中国微观层面的思索,体现了理论体系的延续性和发展性。中华民族与世界上其他民族都是人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个体必将融入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整体中,为建设人类美好的社会环境而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

“人类命运共同体”基于人类共同生活于一个地球、一个世界的整体视角,必须面对经济全球化时代世界政治多极化、各国文化多样性的发展趋势,无论是北方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南方的发展中国家,亦无论是坚持社会主义的国家还是固守资本主义的国家,它们都必须去主动应对当今全球的共同问题,诸如粮食安全问题、人口暴涨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和妇女权益问题,以及暴力恐怖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和邪恶宗教主义等非传统安全已给世界带来的不稳定、不确定的后果问题。这就呼吁,为了人类共同的未来美好家园建设,让全世界人民携手团结起来,摒弃彼此敌视和仇视的态度,放弃动则采取经济封锁、经济制裁的极端单边主义做法,甚至武力相向的极端军事主义打击,而应通过各国间的多沟通、善对话,采取多边主义的协同合作方式,达成彼此的理解和谅解,增进相互的包容和信任,实现双方或多方的互惠和共赢。

“中华民族共同体”不仅表达了中国各民族自身团结与发展的愿望,也表达了中国人民欲为世界的繁荣与进步而努力去团结他国人民、服务他国人民的和平友善意识,更表达了中国政府将为全球治理而敢于义务承担和责任分担之担当意识。中华民族作为世界民族大家庭的成员或分子,始终坚持着“和平发展”和“和平崛起”的和谐共处理念。中华民族在为本民族谋利益、谋发展时,总是想着世界人民所关切的利益问题、发展问题,始终秉持着“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发展”的生态发展理念。在后冷战时代,伴随经济全球化而导致全球治理问题的凸显,中国政府总是去积极应对、主动担当,努力与世界其他国家一起建设属于人类的社会生存环境。为此,中国共产党早在2013年就逐渐形成并发展“一带一路”战略思想(即倡议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其目的便在于借助古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和历史影响,与沿线国家开展平等贸易关系,实现经济的共同发展,并就发展中的问题协同治理;与此同时,我们始终坚持传播中国的和平发展之和谐文化理念,增进与各国的政治互信和文化包容,实现边疆跨国民族间的“和平跨居”和友好往来。

总之,“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并非单纯的民族自觉意识的表达,而是民族自信意识的宣言。为了人类拥有一个美好生存之生态社会环境,中国人民将积极面对全球治理的各种问题,勇于担当、勇于奉献,始终做一个和平的使者、一个和平的卫士。我们坚信,中国的和平发展,必将为世界的和谐共生做出伟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