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拔范围:法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法学博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不含2019年7月毕业的学生),大三年级本科生,大四年级保研生(仅限保送华中科技大学)。
2.报名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在读期间法学专业课优秀;德语水平达到出国学习和交流的基本要求。
3.选拔原则:派遣至德国拜洛伊特大学交流学生的遴选与派遣,本着程序公正与择优录取原则。选拔能代表法学院乃至学校的实力、进取精神与影响力的学生。尽力实现如下目标:巩固已有对外交流学生项目的平台,扩大对外交流渠道,提升法学院乃至学校的声誉。
4.程序:遴选程序分初试与复试。初试为外语语言能力测试,由口试与笔试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分为两档三级:不合格、合格(熟练)。外语语言能力测试合格(熟练)者方能进入下一轮复试,外语语言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复试。复试为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