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eral Secretary XI Jin-ping’s Important Discourse on National Work:
Analysis of "Emotional Politics" Factors
【作者简介】彭谦,广西桂林人,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工作、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民族法学;程志浩,河南安阳人,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工作、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基金项目】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从文本到实践的新时代民族事务法治化研究”(项目编号:19BMZ04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8JZD054)的阶段性成果。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站位高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继承与发展,又是新时代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科学指南,其中蕴含着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深厚感情,为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中的“情感政治”因素,论文就“情感政治”因素中的情感来源、现代体系建构以及实践指导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情感政治
随着2012年十八大、2014年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及2015年8月第六次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2016年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2017年十九大等重要会议的召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解决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命题和论断,彰显出国家对民族地区和民族发展的关切。新时期,随着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民族工作也从内容到形式等方面发生了改变。针对新情况、新形势,习近平总书记通过一系列的会议精神和讲话,对民族工作做了新的部署、新的论述,形成比较完善的民族工作内容体系,这其中饱含着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情感之维。本文从“情感政治”因素的视角出发,探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中蕴含的情感来源、现代体系建构及其实践指导。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情感来源与现代体系建构
(一)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情感来源
1.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等情感内容的论述
1848年,随着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的发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随之诞生。在之后的几十年里,他们相继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对民族问题进行了论证与思考。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最早提出了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理论、民族交往理论等,在《反杜林论》中概述了“平等”的发展历史,并且阐发无产阶级的平等观。同时,还指出了解决民族问题的路径与原则,指出“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胜利同时就是一切被压迫民族获得解放的信号”,指引
着被压迫民族争取民族独立和民族解放。
列宁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精髓,他在无产阶级革命实践和苏联建国过程中推动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继续向前发展,形成了列宁主义民族理论。列宁的著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民族平等理论、民族殖民地问题理论、民族自决权、帮助非俄罗斯民族发展理论、无产阶级政党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等。这些原则包括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主集中制、无产阶级国际义务等。并且指出:“没有世界各国和各民族的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群众自愿追求联盟和统一的愿望,战胜资本主义这一事业是不能顺利完成的。”斯大林继续发展了列宁主义民族理论,重申并充实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平等原则的理论依据;指出了民族发展的未来道路——民族融合;并且指出民族问题是无产阶级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列宁和斯大林时期的民族理论和实践,给各社会主义国家观察和解决国内民族问题提供了丰富的借鉴经验和理论指导。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关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被压迫民族争取民族独立和民族解放”等论述,体现出他们对民族身处不平等、被压迫局面的不满,以及对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解放等愿望的诉求,为后来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工作的情感叙事打开了新的视野,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撑。
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过程中的“情感叙事”
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就将解决民族问题作为中国革命的重要任务之一。在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宣言中,曾提出用联邦制来解决中国统一问题,这也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初步探索。此后一段时间里,中国共产党一直将联邦制和民族自决原则贯彻在其民族工作思想当中。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以后,联邦制开始转为民族区域自治,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逐渐步入正轨。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的颁布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标志着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上升到国家基本制度的高度。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充分认识到中国统一多民族的国情基础,全面认识把握中国民族构成的实际,从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的原则出发,制定了一系列民族保护政策,确保各民族平等地位的实现。同时还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民族观,提出“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的思想,推进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的深入。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经过在民族事务中长期的探索和实践,结合中国国情,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体系,具体内容包括三个发展阶段: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问题,把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特征也加了进去。把民族地区的发展置于社会整体发展的进程当中,将经济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路径之一。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首先,从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角度来认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指出“民族宗教无小事”。要求大家“充分认识民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重要性”。其次,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第三,提出“三个离不开思想”。江泽民同志在1990年视察新疆时,提出“三个离不开思想”,它精准地概括了我国民族发展过程中,各民族休戚与共的关系。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结合时代发展背景,进一步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其一,阐述了“两个共同”的科学内涵,即“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两个共同”相辅相成、互为条件,只有各民族团结起来,致力于经济发展,才能实现繁荣昌盛。同时,只有实现共同发展,才能更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其二,“三个不容”的论断表明党中央维护民族区域自治的决心。这一论断是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集体面对社会的噪音、杂音及对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质疑,从基本经验、基本制度、政治优势角度提出来的。
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传入中国后,经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的努力,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过程中的“情感叙事”。无论是“保障民族地区群众当家做主”“民族宗教无小事”“三个离不开思想”“两个共同”和“三个不容”都饱含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对民族群众的深厚感情,以及对民族事业的深切关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过程中的情感叙事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的情感维度奠定了历史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中“情感政治”因素的现代体系建构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中的“情感政治”因素的体系建构分为:情感基础、精神纽带、情感路径、情感场域、情感目的和情感保障,与此同时,还有实施或参与主体(详见图1)。其中多元与一体辩证关系的“家底论”诠释是情感基础,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理论的建构是精神纽带,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情感路径,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视与加强是情感场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情感目的,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是情感保障。实施或参与主体分为四级结构,即国家、地方政府、社会和各民族群众。
了解民族工作,首先要知道我们的“家底”——“多元一体”,它是我们实施民族工作的情感基础,它是以“多”为背景,讲述“一”的故事。
国家与各族群众之间的关联需要一个精神纽带,这个精神纽带就是要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定着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发展方向。作为一种整体的文化意识存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加强民族感情交流、思想交流的重要理念,它就是一条精神纽带,它连接着每个民族成员的内心,把彼此的内心汇集成一种情感共同体。“山客若无共产党,枯竹难望出笋来”“看着北斗走不迷路,跟着共产党走会幸福”等等,都能体现出党对少数民族的呵护之情以及少数民族对党的拥护之情。
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就是加强情感的重要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无论是重要场合的讲话,还是重要会议的阐释,都处处体现出对民族的特殊感情。例如各民族要“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各族干部群众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坚持和发扬各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好传统”。这样简短的话语通俗易懂、生动形象地表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视与关心。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逐步深入,少数民族群众也相继流入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场域也逐渐从各民族聚居地区转移到了中东部地区的大城市。城市成为各民族情感交融的新的场域,在新的场域中,我们不仅需要在医疗、教育、就业等问题上给予少数民族群众关怀,也要让他们对城市既“融”且“入”。这其中就需要我们关注少数民族群众,去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从而达到各民族之间的融情共振,在城市谱写各民族的“情感之歌”。
无论是建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还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个认同的集合体,包含着各民族的历史认同、政治认同、经济认同、文化认同,贯穿这几个认同中最重要的就是情感认同。不管从历史,还是从政治、经济、文化维度来讲,情感认同都是其他认同形成的动力和主干线,最终若干个认同的集合体形成一个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共建共享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工作的最后保障还需要落脚到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上来。现阶段,我国民族事务治理工作尽管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德治理念,但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最终还要落脚到法治理念和法治的措施上来。例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既不能采取“关门主义”的态度,也不能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要做到这一点,既需要国家的大政方针,也需要地方的管理条例,做到“德治与法治”的并举。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蕴含的情感内涵及实施主体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的情感内涵
1.多元与一体辩证关系的“家底论”诠释——情感基础
做好民族工作,首先我们应该有“家底”意识。我国历史悠久、地域辽阔,在祖国的大地上曾经孕育过众多民族。各民族的经济交往、文化交流的历史共同汇集成了中华文明,各民族成为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一分子,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的“家底”。“家底”也是各民族感情的汇集之地。在疆域的形成方面,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疆土。历史上的前秦、北魏、北周、辽、西夏、吐蕃、大理等王朝都对中国疆域的开拓作出了很大的贡献,蒙古族建立的元朝和满族建立的清朝更是奠定了现今中国的版图。在经济方面,各民族相互依赖,互为补充,农耕经济和畜牧经济形成了一种分工、合作的关系。在文化方面,兼容蓄,交相辉映,渔猎文化、畜牧文化、农耕文化等各民族文化类型共同组成了我国绚丽多姿的中华文化。
在2014年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从理论方面高度把握了多元与一体的关系,深刻阐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两者辩证统一。”简短的话语阐明了“多元”与“一体”的辩证统一关系。除此之外,习近平总书记还用“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形象词汇描述了中华民族与各民族以及各民族之间的亲密联系,将中华民族的现实格局确定了基调。同时也集中回应了“一体多元”“中华民族实体论”等理论争议,为认清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国情、增强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和加强民族团结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理论的建构——精神纽带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中华各民族优秀文化的最大公约数,包含了各个民族的优秀文化基因,文化基因也是各民族情感和价值的最优集合。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就需要继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并不断发扬光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最好体现。
中国共产党一直很注重认同的培养,四个认同在凝聚人心、团结各民族成员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到2015年8月24-25日,习近平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正式提出“五个认同”。在认同方面,新时期除了四个认同向五个认同的转变,对于文化认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强调也达到一定的高度。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构建,有助于营造和谐包容的各民族文化和中华文化,进一步增强“五个认同”。增强文化认同的核心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观,它既是建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有力措施,也决定着它的建构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注意从各民族传统优秀文化中汲取营养。
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情感路径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民族团结工作,从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共同纲领》,到明确规定禁止民族间的歧视与侮辱,再到“三个离不开”,无不体现出民族团结“交心”的重要性,是我们加强情感交流的必要路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从20世纪50年代的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到20世纪80年代的民族团结先进表彰,再到新时代多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它已在新中国走过了60多年的历程。现如今,各地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正在根据各自特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
各个地方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创建活动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动员部署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工作,大张旗鼓地在全社会开展创建示范区(单位)宣传工作,带动民族团结进步观念的普及,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示范区(单位)建设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细化目标、实化任务、硬化措施、强化责任的要求,制定实施措施,做好落实各项任务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各区(单位)上下全面推进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着力实施各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成效,圆满完成任务。各级各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积极探索示范区(单位)建设长效机制,落实示范区(单位)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示范区(单位)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位。根据实施方案部署,积极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第三阶段:整改验收阶段。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区、市、盟)测评指标体系”,组织牵头单位进行自检自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创建工作进行初步验收,查找不足,进行整改。待整改结束后,提请省、自治区民委向国家民委申报,组织检查验收。
各民族地方通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三个阶段的创建,目的正是为了增强各民族的情感交流,真正实现融情共振的效应,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就成为必然要选择的路径。
4.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视与加强——情感场域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少数民族的生活场域由乡村转移到城市,成为少数民族增进情感的重要场域。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我国已经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这一基本判断,主要表现在各民族分布更加广泛,民族构成更加多元;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总数、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少数民族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变化等。因此,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就成为了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了城市民族工作重要性,并客观分析了城市少数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能采取‘关门主义’的态度,也不能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关键是要搞好流出地和流入地的两头对接”。这都是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关于如何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其核心是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合法权益也是维系各民族情感的前提。城市民族工作的重点对象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健全工作机制,精细工作方法是具体的方式方法。主要方法还是使社会服务管理实现重心下移。例如湖北省,以武汉、宜昌、襄阳等为代表的一批城市已经逐步建成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以互联网综合信息为平台,及时解决民族群众各方面的诉求,增强了新移人民族群众对城市的归属感和情感认同。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情感目的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历史过程中“自在”形成的,拥有共同历史记忆和心理认同。中华民族是一个整体,不是单独隔离的,需要清晰认识到这一共同体,也需要了解我们的情感目的或情感的最终归宿,那就是为了更好的共同未来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共同体是人类基于一定的目的建立的人们集合体,共同体中的人们对于自己的身份认同离不开这个共同体,同时,共同体使得人们具有归属感,这是共同体维系的纽带。中华民族共同体,是由56个民族所组成的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是“多元一体”的。“多元”体现在中华民族的起源是多元的,同时也包括组成是多元的。而“一体”是在久远的历史阶段不断形成,具有共同体的四个重要基础,即中华民族具有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共同的文化和共同的心理。四个基础在相互影响、互相交错的过程中,培育了中华民族共同体。
共同的地域是中华民族形成的主要基础,它赋予民族形成的前提条件,没有共同地域便无法产生民族。比如在公元前279年,楚国有数千汉民迁徙云南;秦始皇平定百越,派50万汉民与当地民族杂居;汉武帝北击匈奴,掌控河西走廊,魏晋十六国时期的中原大战迫使很多汉民为了生计迁往河西走廊……另一方面,少数民族迁入中原与汉人杂居的情况也非常多见,除了蒙古族与满族的大量入关以外,还包括很多规模大大小小的内迁。历史的悠久使得各民族之间的融合不断加深,血缘的融合也成了民族间的重要纽带。并且,古老的民族不断退化,形成新的民族,最终全部融入中华民族这个大的共同体中。中华民族共同体是经济共同体。经济共同体最突出的体现是目前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中,无论哪个民族,都是其中的一分子。同时,中央的政策对于少数民族有所倾斜和优惠,使得我们形成了一种“非对称性相互依存”,少数民族地区也是中华大地的一部分,是中国特色经济的一部分,我们共享同样的政治经济环境,承担着同样的政治经济责任,拥有着同样的政治经济未来。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个文化共同体。中华民族的起源是多元的,加之地域的辽阔,不同的地方所形成的自然条件塑造了各区域人民不同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但是在历史的交融中,农耕民族逐渐吸收游牧民族的生活特色,骑马射箭,穿胡服,游牧民族也逐渐吸收汉文化,受儒家思想的影响,知礼仪、学礼仪。生活生产方式都受到相互的影响,不断融合。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个心理共同体。中华民族心理共同体是在“自在”的历史条件下形成,“自觉”的心理意识则产生于中国与西方的对抗,在抗争中不断形成各民族对于中华民族的认同,自觉形成抗争共同体。
6.情感保障——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民族工作也不例外,只有坚守依法治国,在法律面前坚持人人平等,才能为民族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党对民族的深厚感情还需用法治的保障来使具体措施得以落地实施。宪法中关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等基本原则的确立,保障了各民族成员享有基本的权利。此外1949年的《共同纲领》、198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93年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以及各地方制定的法律条例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管理、生态建设等领域提供了制度保障。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就是让一切涉及民族因素的事务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以法律为准绳,切实维护民族群众的利益,妥善解决民族纠纷、化解民族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涉及民族工作方面的法律条例也在与时俱进和不断完善,用来满足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的需求。
(二)民族工作的实施或参与主体:四级结构
民族工作是通过多元主体的互动体现出来的。国家层面,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地方政府,需要对民族工作做具体任务的部署;社会层面,它是一个民族团结、和谐氛围的营造者;各民族群众,是民族工作带来的情感体验及与政策的情感互动的参与者。各主体之间通过情感的互动交融,来实现共振效应。
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族工作作出的部署,是从顶层作出的指导性意见。它对民族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一个方向及执行原则。不论是关于多元与一体辩证关系的论证、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理论的建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城市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还是加强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都凸显我们顶层的政治智慧和对各民族群众的深情厚谊。除此之外,《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也是民族工作情感维度的国家法律层面上的保障。
地方政府是相比国家与少数民族群众接触最多、相互熟悉了解的一级机构,它是按照国家的指导方向,在国家的基础上,制定出更具地方特色的任务部署,使得任务能够更好落地,使少数民族群众心心相连,增强对国家和政府的认同感。地方政府在制定和落实具体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城市民族工作中与各民族群众打交道,以及做好民族事务的法治化工作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民族工作的具体部署者和实施者。
社会是连接国家与民族群众的中介,也是民族情感相融氛围的营造者。它不仅是气氛的制造者,也是国家、政策、地方政府与民族群众交往的缓冲剂,还是国家、政策和地方政府的辅助性力量。其中,社区是最小的社会单位,它也是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生活场所,它为民族团结注入了“邻里感情”。
各民族群众既是民族工作的情感体验者,也是情感互动的受众和主体。民族群众能够感觉出来自国家、政府、政策以及社会的感情和温度,他们对来自各方的情感温度,会有一个情感反馈,这种反馈最终又回到上层制定者,使得国家政策能够根据反馈调整到最佳。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的情感实践指导作用
(一)习近平总书记“一个都不能少”的情感叙事——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精准扶贫战略,是国家在为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时间节点上提出来的。国家通过一系列“精准”的政策和措施,实现扶贫对象脱贫的一整套制度安排。民族地区的发展始终是习近平总书记最关心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
如何使民族地区实现脱贫致富,补齐发展短板,才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2019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给云南省贡山县独龙江乡群众的回信一时在网上引起了热议。习近平总书记曾在2015年亲切会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的代表,如今独龙族从整体贫困实现了整族脱贫,是一种发展的大跨越。习近平总书记在这封回信中肯定了独龙族的脱贫成绩,这既体现出独龙江乡群众自我发展的驱动力,也反映出习近平总书记“一个都不能少”的情感叙事,流露出对民族地区的浓浓深情,给予了民族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极大信心,也更彰显出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民族地区的脱贫步伐加大,这背后承载着的是国家、政策及各民族之间的情感交流和互动,有了情感支撑,脱贫就有了动力。
(二)习近平总书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开创民族团结新局面
民族团结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要义,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所在,而且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既是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动态过程,也是最终结果。民族团结从根本上说,一方面是指各民族相互依存良性互动的状态,另一方面是指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和发展过程。除此之外,民族团结更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社会治理和发展进步的理想形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党在历史发展进程当中加强和巩固民族平等团结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习近平民族团结思想的指导下,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民族团结形式较为丰富,注重从民族学校、民族经济、民族文化、民族扶贫等方面工作出发,同时开辟了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阵地,夯实了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实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加强民贸民品工作,推进民族旅游工艺品产业),凝聚起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力量(推动传统瑶族文化发展),稳固了民族团结的生活保障(推进扶贫联系点、开展清洁乡村),取得了较大成效,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和谐民族关系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些实践都体现出习近平总书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情感理念。
(三)习近平总书记“不能采取关门主义”——提高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城市成为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中心,原本由户籍所限制的人员流动相对禁止状态转变为人口大规模流动,趋向资源富集之地,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也占了一定比例。少数民族同胞进城,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增进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流出地和流入地的经济发展。由于自身社会历史、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原因,在与城市的互动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不适应,例如城市民族管理工作的滞后、“关门主义”、歧视或变相歧视、“内卷化”发展等等。这一新形势对我们如何提高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水平提出了考验。
例如,广州市在其城市民族工作中,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成为其最大亮点。以提供“公平、平等”的公共服务为目标,就业方面,专门开设少数民族劳动就业服务窗口、同民族地区建立劳动协作关系;教育方面,按“一视同仁”的原则,少数民族随迁子女学生和汉族学生享受一样的入学政策。贵阳市的城市民族工作的最大特点是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对民族群众的“精准服务”“精准管理”。通过掌握的信息系统,能够适时提供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可谓“云端俯视更便捷”。武汉市的百步亭社区,创办了党、政府、居民、市场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社区“大治理”格局,解决了社区一直以来的“小马拉大车”难题。综上可以看出,我国许多大城市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的精神指导下,城市民族工作达到了融情共生,用“情”去行动,提高了服务管理水平。
(四)习近平总书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清晰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础及内涵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地域的共同体。中华民族的区域是一个自然而然形成的一个完整的地理单元。中华民族是极具包容性的,它是在历史的过程中不断地整合融合,最终形成的一个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自在”形成的疆域很大,在很大程度上融合了游牧、农耕、渔猎等生活生产方式。在整个历史潮流中不断迁徙杂居,形成这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民族的情感共同体。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经济共同体。虽然在全球化的影响下,经济生活也早已不再固定于一个地方,但是经济的联系是历史中民族诞生的重要基础。初期的合作仅限于很小的区域中,同一生产方式的合作。农耕民族形成自己的经济生活圈,游牧民族形成自己的经济生活圈。随后,经济生活逐渐成为各个生产方式之间的交融与合作。在不同历史时期各个政权对于各自边疆贸易的支持或默许都使得经济成为各个民族之间联系的纽带。这种互通有无、相互来往的关系不断加强相互的依存度,各民族逐渐形成经济上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共同体。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个文化共同体。中华民族在5000年的历史中,不断由“五方之民”开始交融,形成兼容并蓄的民族共同体。文化是区别民族的重要的特征,文化的形成也是在中华民族“自在”发展中形成的,经过多次分化、整合。文化是一个复杂体,但是大体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浅层次上的风俗习惯、生活习惯,中层次的语言、社会结构以及政治制度,高层次的便是整个民族的价值观。共同的历史文化形成共同的心理,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个心理共同体,是历史条件下“自在”形成的共同文化与共同心理基础。我们形成中华民族主要由于“同质”,“同质”便是我们的共同性。
四、结语
基于“情感政治”因素的分析可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不仅来源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关于情感内容的论述,也是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过程中“情感叙事”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了丰富。其中多元与一体辩证关系的诠释、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视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和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分别对应了情感基础、精神纽带、情感路径、情感场域、情感目的和情感保障。同时,实施和参与还需要多元主体——国家、地方政府、社会及各民族群众的互动交融。情感体系在实践中进一步推动了民族工作的发展,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开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良好局面、提高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的管理水平、清晰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础等实践活动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各民族地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既是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强民族情感交往交流交融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