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办公室主任滕锐副教授受邀参加“视频平台版权保护与行业发展问题研究”学术沙龙并作发言
2022年4月21日晚19:00-21:00,由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举办的“竞争法及其实施”系列学术沙龙第四期——《视频平台版权保护与行业发展问题研究》顺利举行。本期学术沙龙由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孙晋教授主持。华中科技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研究基地(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办公室主任滕锐副教授受邀参加了本次沙龙并作发言。
本次沙龙分为主题演讲、与谈交流和总结发言等三个环节。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武汉大学法学院邓社民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讲师孙瑜晨博士、上海邦信阳(武汉)律师事务所陈天蕲高级合伙人、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袁野、新疆大学法学院讲师阿力木江·阿布都克尤木、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袁野、安徽大学法学院讲师徐则林等多位学者参加沙龙并围绕沙龙主题进行发言。
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孙晋教授指出,二次剪辑往往欠缺长视频版权方的授权,涉嫌侵害他人的著作权,应当积极探索一个合作对话协商机制,推动二次剪辑的合法合规。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以“视频版权保护再思考”为题,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在视频领域的版权保护实践、视频制作与传播中的版权难题、解决视频版权法律风险的思考三方面进行了发言。
武汉大学法学院邓社民教授指出,短视频侵权泛滥,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著作权基础管理制度不完善,授权机制尚未建立。应当促进著作权集体组织的授权机制的完善,加大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管,同时加大赔偿力度。
滕锐副教授以“短视频版权侵权和平台责任”为题作了精彩发言。他指出,传统的“通知-删除”规则等对认定短视频侵权案件中的平台责任仍有一定借鉴意义。可以进一步完善权利人的通知要件以及认定标准。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讲师孙瑜晨以“视频平台版权与竞争法的协调:三个问题”为题,从版权性质的竞争法解读、长视频和短视频版权保护的平衡和短视频产生的特殊市场势力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上海邦信阳(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天蕲指出短视频二次创作中存在的授权难题,是导致短视频侵权频发的一大诱因,应当建立一个以短视频平台为获取版权授权的枢纽主体、由平台为创作者提供素材的机制。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冯博教授从竞争法角度考量视频网站问题,她指出,过高的版权费用不但会抑制社会成员持续产出的动力,还会因视频平台为转嫁高昂成本而提高会员费用,进而造成社会福利的净损失。
新疆大学法学院讲师阿力木江·阿布都克尤木指出,可以在立法上增进版权授权,强化平台经营者责任,提高用户对于著作权保护方面的认知,为促进短视频平台以及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袁野指出,应当认识到短视频是网络技术及其消费形态、文化业态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新兴业态。短视频平台与长视频平台二者之间并非是零和关系,而是互生互长的关系。
安徽大学法学院讲师徐则林指出,必须考量到短视频发展的积极面向,不能对其采用“一棍子打死”的做法,而是应当设置合理的处罚尺度,做到威慑得当,尽量平衡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
本次沙龙中各位嘉宾分别从知识产权法和竞争法的视角,综合看待视频平台版权保护与行业发展问题,有助于更全面、更彻底地分析视频平台版权保护问题,为实现长短视频平台可持续发展和推动行业共治带来了非常有益的启迪。在未来,要不断探索、试错,通过短视频平台和著作权人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人的谈判协商,探寻各主体的利益共通点以及问题的解决之道。
【滕锐简介】
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校友会常务副秘书长。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与华中科技大学共建)执行主任,研究员;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秘书长,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研究基地(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办公室主任、研究员。
2009年05月至2010年05月,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国家公派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访问学者。2012年3月经遴选,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著作权与外观设计法律高级研修班》。近年曾多次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纽约大学法学院、明尼苏达大学双城分校法学院、叶史瓦大学卡多佐法学院、佛特汉姆大学法学院、奥地利奥中友协、维也纳大学、萨尔斯堡大学等美国、欧洲学术机构和瑞士日内瓦联合国欧洲总部交流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