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质内涵、铸牢的价值意蕴以及现实路径,是我们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理论转换为现实所必须要思量的三个基本问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国56个民族成员(包含港、澳、台等同胞) 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客观实体的认同意识。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维护国家政治共同体的统一与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以及巩固和谐的族际关系等方面有着重大的价值意蕴。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形塑共享发展的经济共同体、加强中华文化认同与重视历史教育是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路径。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本质内涵;价值意蕴;现实路径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提振文化自信路径研究”(19BKS210)。
【作者】李曼莉,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百色学院讲师。蔡旺,百色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研究生。
自从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命题后,便引发了社会关注。实际上,这一命题已经进入中国各民族同胞的日常话语系统。然而,这个命题自诞生之始,就于政治上、学理上遭到了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批判与质疑,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命题始终有一个内在的悖论一直未予以澄清。其理由就是,既然中华民族构筑共同体意识,那么这是不是一种“同化论”?把共同体意识等同于推进同化,企图依靠这种共同体意识的培育迅速消除民族差别;反之,如果中华民族不需要构筑共同体意识,那么这是不是一种“固化论”?对中华各民族成员间自然而然地接近,不引导、不支持,反而强化各种措施强化民族差异,固化民族差异,这实际上是与团结统一大势相背离。前一种理论实际上歪曲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旨归,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只是民族“同化论”的改头换面;后一种观点实际上是否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其实质上认为强化民族差异才是民族间的相互尊重,这无非是民族“固化论”的翻版。那么,究竟如何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命题呢?这关涉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的一个被悬置的前提,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究竟是如何可能的,由这一核心命题引申出来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内涵、铸牢的价值意蕴与现实路径的这三个维度的探赜,不乏深知灼见,同时也存有不少曲解与误判之处。笔者认为,反思已有研究中的曲解与误判,辨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质内涵、铸牢的价值意蕴与现实路径这三个基本问题,这是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中不可回避的,而且需要首先回答的问题。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质内涵如何理解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质内涵是什么?它究竟是一种“心理意识论”还是“身份认同论”,或是“文化认同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质内涵的理解,关系到能否进一步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意蕴与实现的根本路径,是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诸问题的逻辑起点,因此颇受学界关注。
总体来看,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质内涵的理解,学术界从不同角度、多个维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赜与阐释,以三种观点或者倾向最具代表性。这三种观点聚焦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的历史与现实语境,相对准确地把握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内涵,呈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存在样态的多维性理解与多视域阐发,为进一步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意蕴与实现路径提供了多样化的思维线索。但如何从本质内涵上界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状态,仍需要进一步辨析。
第一种观点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种中国各族人民在体认共同生活基础上的认知、信念、意愿、情感和记忆的集体归属心理,即“心理意识论”。这种观点指出,中国各族人民的社会政治生活的经验现实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知识基础和感知基础,“这种认知体验又内在地包含着两个核心元素,一个是经验描述性元素,另一个是经验评价性元素”,即这种心理意识是各族人民对现实生活经验的心理体验与感受。同时,基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心理形成过程,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得改善各民族间的民族关系与提升各民族成员的美好生活体验,使之形成良好的积极共识与心理评估。这一观点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把意识看作是客观存在的反映,但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存有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本质内涵的误读,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心理认知体验简单视为一种经验性元素,把它归之于个体与集体有情感联系的原初形式,不免有陷入“经验主义”的囹圄,因而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看作是现实生活经验的感性描述总结与经验性存在的“实体”,使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样态与其本质内涵的建构之间仍存有较大鸿沟。
第二种观点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种在历史实践中所形成的集体身份认同,它包括“国情家底、历史主流、政治法治、团结合作、共同发展、共建共享”等六个层面的共识,即“身份认同论”。这种观点揭橥了身份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是按照平行类分的思维方式,把“五个认同”拆分为“六个意识”,这为学界提供了一定的合理借鉴。同时这也在实质上过度强调集体认同,缺乏自我认同,忽视了集体身份认同的前提,存有将集体认同与自我认同割裂之嫌。就身份认同而言,自我认同是集体认同的前提和基础,因为通过自我认同才能确定集体认同,个人之所以能够与他人交流,形成共识的文化,使得个人与他者对共在世界具有“通感”,获得相同的判断,达成共同谅解。这才使得集体认同成为可能。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该是各民族首先对自己本民族的历史文化认同,继而在与他民族的交往中自觉接受与认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意识。
第三种观点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在形塑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在其现实表征上,中华民族成员依靠承认共同的文化特征获得中华民族的认同,即“文化认同论”或“价值认同论”。这种观点从结构论视域出发,指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容结构,即“命运与共意识、共有精神家园意识、心理认同意识和团结互助意识”这四个层次。这种观点事实上是把文化认同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指标,同时也体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价值理想世界与对永恒的价值追求,彰显了中华民族“多元”与“一体”的价值目标,其实质是一种价值认同,即在思想文化上客体是否满足主体需要程度的认可和同意,为学界提供了合理的参考。但这一观点忽视了主体的需要或利益的认同是文化认同或者说价值认同的前提,即文化认同是基于主体需要或者利益认同的。马克思说:“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因此,文化或价值认同事实上是一种思想认同,归根结底,它是一种利益认同。这本质上是一种利益与思想、存在与意识的关系。所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质内涵不能忽略利益对价值认同或文化认同的基础作用。
综上所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是各民族互动交往实践的产物,也是五千多年来历史生成的结果;既是一种能动反映客观实践的心理认知与情感,又是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取向;既是一种身份认同,又是一种文化认同。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理解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国56个民族成员(包含港、澳、台等同胞)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客观实体的认同意识。具体说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种认同意识,是中华民族在几千年来的互动交往的实践基础上所形成的对一体多元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客观实体的能动反映,既包括认知归属、情感依附与行为取向三个维度,也包含身份认同意识、文化认同意识以及国家认同意识三个层面。换言之,从社会心理的视角来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全体成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承认、认可与赞同,进而产生归属认知与情感依附,并自觉自愿地把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利益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即按认同对象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也就是说,作为认知主体的中华民族全体成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发自内心的认同,从理性认识上升为信念的自觉,再内化为情感的自愿,最后外化为认知主体的行动的自觉。从内容的涵盖来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包括身份认同意识、文化认同意识与国家认同意识,是三者的有机统一,而统一的基础是实践。就三者关系而言,身份认同意识是前提,是各民族成员对中华民族这一身份的理性确认,也是指国家民族话语范畴的身份归属;文化认同意识是核心,是各民族对本民族文化与中华文化产生归属感,并内化为自身价值体系,转化为一个民族自身所具有的最为厚重的优秀文化传统的传承;国家认同意识是目标,是各民族成员国族身份的确立以及将自己归属于某一民族国家的心理与思维习惯。因此,中华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生息的强大精神动力,是中国人民在未来岁月里继古开今、革故鼎新的强大精神动力,其包含的认同意识,闪耀着团结统一、守望相助的光辉,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和命脉。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意蕴所指为何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意蕴所指为何?近年来学术界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学者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国家统一与长治久安的思想保证”;有学者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为“实现民族复兴的力量之源”;还有学者认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助于“明确政治方向、汇聚智慧力量、提供精神归宿、巩固国家善治、捍卫民族尊严”。不难发现,学术界围绕这一问题讨论的核心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目的,都旨在从政治层面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目标。然而,笔者认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种状态,其价值指归既要根植于中国历史进程,又要立足于时代现实语境,依循中华民族一体与多元平衡发展的复线式演化逻辑,从政治、经济、民族关系三个方面进行阐发,才能真正厘清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真意蕴。
其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国家政治共同体统一与稳定的思想之舵。一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前提是国家的统一与稳定。国家是生活在一国共同区域内各民族的最高庇护所,它保护着域内的各民族。事实上,国家政治共同体的统一与稳定不仅与域内的各民族利益攸关,还关涉到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稳定与发展。因此,国家利益的实现是各民族得以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障。自公元前的秦汉时期肇始,中国就建构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虽曾出现过短暂的分裂局面,但总体而言,国家统一始终是中华民族历史画卷的鲜亮底色。在中国这块广袤的土地上,各民族经过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逐渐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休戚与共、患难相救的血肉联系,同时也逐渐形成了一体多元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对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凝聚与认同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政治保证。另一方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保障祖国统一的精神根基。在中华民族的历史进程中,在每一次的民族危亡之际,都激发了每一位中华民族同胞的国家观念,自发维护祖国的统一稳定,保障全民族的根本利益。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经历了从“自在”到“自觉”的范式转换,并深深地融进了每位中华民族成员的血脉之中。然而,民族作为一个凭靠历史文化的沃土联结而成的人们共同体,在当前波谲云诡、纷繁芜杂的世界背景下,“怎样把这些原生的社会势力融合为单一的民族政治共同体”,已经成为任何一个民族国家所面临的棘手问题。在这样复杂的形势影响下,西方敌对势力企图通过台湾问题、香港问题以及国内民族分裂势力等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进行颠覆、渗透与破坏,阻滞了祖国的统一大业。因此,保障国家的统一是每一位中华民族成员共同的心愿,也是中国各民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开展,更关系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对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国家集中强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促进全国各族地区的发展,缩小地区差距和民族差异,增加中国各民族的同质性,将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让国家政治共同体成为各民族的最高庇护所;而且要从情感导向入手,弘扬中华文化,多渠道开展民间交流活动,推进中华民族全体成员、海峡两岸之间的相互认同,并最终体认统一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其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各民族通向全面发展与共同繁荣的金色桥梁。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内部各民族的发展与繁荣,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聚全民族之力让各民族群众过上美好生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价值坐标。在解决各民族共同繁荣这一问题上,经济建设是走出发展滞后泥沼的“阿莉阿德尼之线”。只有党和政府致力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逐步缩小发展差异,进一步增进各民族间的共同性,从物质利益上保障各民族成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意识。这种在发展中熔铸而成的认同意识,也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表征,反过来又有助于整合各民族为一个高度统一的整体,并以整体的力量推进民族国家的繁荣发展。反过来,如果少数民族同胞的物质生产状况进一步恶化,他们在心理上就易形成相对剥夺感与被疏离感,长此以往,也会逐步背离党和国家的发展趋势。如果这种离心力聚合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民族分裂主义思想,从而危及国家的统一与稳定。鉴于此,新中国的民族政策从一开始就确立了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理念,这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根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发展,已取得了举世瞩目、令中国人民感同身受的巨大成就。以广西为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预计115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1400个以上贫困村出列和14个贫困县摘帽”。扶贫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正成为现实。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仍面临艰巨任务。只有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就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实现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党和国家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使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归属感不断增强,从而实现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推动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
其三,铸就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巩固社会主义和谐族际关系的金钥匙。《尚书·尧典》有载:“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可以看出,和谐理念是中国人自古以来共同的价值追求,中国各民族成员的思想观念中蕴涵着和谐的文化基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内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守望相助、团结友爱的共识,各民族成员都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成员,各“家庭成员”凭靠着几千年延续下来的这种共识,牢牢地维系住了“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个政治实体。然而,历史上也不乏族际纷争的例子,每当和谐的民族关系缺位之时,民族之间就极有可能陷入族际纷争的窠臼。而族际纷争所带来的损害不仅是多方面的,还是多层次的。对各民族自身而言,族际纷争使本民族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外部环境受到严重损害,无休止的民族纷争极大地消解了本民族的发展精力,其结果就是阻滞了各民族的稳定发展;对整个国家而言,国内民族间的激烈对抗将会导致国家治理的难度与统治成本的激增。统治阶级为降低、消除民族关系的不和谐所带来的风险与威胁,必须得消耗大量资源对民族关系进行协调、缓解与疏导,使国家重回往日的统一稳定。因此,无论是对民族自身而言还是对国家的稳定统一而言,实现和谐民族关系的核心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价值取向。需要注意的是,当前全球化浪潮席卷着全世界,我们在思考和分析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族群关系时,也很难逃开全球化这个宏大的叙事背景。西方敌对势力除了通过军事、外交等手段对我国内部事务(国内各民族族群关系当然属于内部事务)的直接干预外,还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政治、经济、文化与人员交流输送意识形态(如某种宗教)和认同意识(如“民族”概念),这可能间接影响到国内各民族群众认同意识的结构和族群关系。然而,毋庸置疑的是,世界上的任何文明体系,都是在与其他文明的交流碰撞中发展起来的。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言:“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已成为世界的了。”在不可逆转的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中华民族也正在经历一次重大的历史转型,一方面享受了廉价商品所带来的物质生活的便利的同时,也被卷入无情的激烈的竞争之中;另一方面也把中华民族带入到一个同质的世界,原有的文化与生活方式被强制破坏。这些潜移默化的、深层次的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外来影响,犹如潘多拉魔盒一般,隐藏着西方发达国家谋取全球霸权的特殊取向,使中华民族面临既要实现现代化又要维护自身利益的两难选择,从而发生文化身份认同的危机。因此,在全球化加速推进、中国进一步融入世界的过程中,我们更要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和谐的族际关系。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路径何以生成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现实之路,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由思维转变为实践、自由转化为必然、从主观层面过渡到客观层面的关键环节。关于这一问题的思考和分析,学术界已经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之路进行了多维度、多层次、全方位的探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有学者从国家认同视阈出发探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构筑,认为新时代“只有强化各族群众的国家认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巩固爱国统一战线,使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内的中华儿女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密团结、唇齿相依,才能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汇聚中国力量、凝聚中国智慧。有学者则从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抓手,指谓了构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路径,为新时代构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厚植文化根基。还有学者认为从共享发展出发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基础,并从政治共享是命运之绳、经济共享是利益之本、文化共享是精神之根、民生共享是情感之托四个方面阐发了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物质基础和精神之源,为构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厦”打下颠扑不破的“地基”。
学术界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以上种种探讨,总体而言,是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容(政治、经济、文化)三方面所做出的横向展开,为推进这一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多元化的思考维度以及多样化的思维路径,为学术界的后续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合理参考。然而,笔者认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重要主题之一,也是事关国家和民族兴旺的一项长久而系统的工程,既是一个目标,也是一个过程,这一命题本身实际上就指涉了这样一个根本问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路向何以生成?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来说,它是一个必然性及可能性的结合体。必然性指在目前的时代以及在历史的发展中我们必须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可能性指的是对于民众和具体的国人而言,接受不接受这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外界是不可能也没办法强制的。只有顺应自然,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骨髓、融入血液,变成各族人民的自觉意识或者说自觉的行为,才能够真正升华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从横向与纵向展开,从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四方面中生成,将历史与现实结合起来,培育符合新时代所需要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统,以此来促进国家综合国力的提高,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第一,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自古以来,在中国漫长的国家建构的历史长河中,由秦朝初步确立、汉朝逐渐完善的天下“大一统”体制,变为中华民族自觉适应、主动追求、共同维护的价值坐标。为维护“大一统”体制,中央实行了多样化的民族政策,如“因俗而治、臣服朝贡、怀柔羁縻”等办法,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正是不断凭靠对民族政策的认知与认同而生成,并经历了从“自在”到“自觉”的思维范式转换。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组织进行的民族识别不但妥善处理了中国各民族间的平等地位与族别身份问题,而且也为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基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把坚持统一与自治、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的创新政策。而实施该政策的目的则是为了各民族的团结互助,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与繁荣。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进一步完善政治制度和法律法规等政治行为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各民族的繁荣发展保驾护航。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以及民族团结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自2014年以来,世界范围内的民族问题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从“伊斯兰国”崛起引发极端宗教恐怖主义和中东难民危机,到美国佛格森小镇事件揭开持续不断的大规模种族冲突;从西班牙加泰罗尼亚民意测验式“独立公投”,到英国苏格兰合法独立公投等,正是在这样的世界民族问题变局中,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在不同场合强调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时代的现实国情相结合,以增强中华民族共识、增进各族人民福祉为主旨,回应了迫切需要解决的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综观历史与现实,皆证明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行动指南,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思想保证。因此,我们在新时代的历史进程中,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
第二,形塑共享发展的经济共同体,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与实现是政治的,还是经济的,抑或是文化的呢?历史唯物主义指出,物质生活是社会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基石。“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和铸牢本质上是由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决定的,即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性质与发展状况,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冲突中、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现有矛盾中去阐明。如果从地理学和经济学的双重视角来看,中国的民族地区多处于全国交通网与经济发展网的末梢,贫困发生率高,中华民族共同体内部存在不平衡发展状态。如果经济利益因素被长期忽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大厦”也将面临坍塌风险,从而也会直接影响到精神层面的认同与心理的归属。因此,中国共产党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认准了经济建设对维护祖国统一与民族一体化的重要性,各民族共建共享,缩小各民族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保障社会物质公平,消除贫困现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使各民族“一个都不能少”地共享改革开放发展的成就。“据统计,‘十二五’期间民族八省区减少贫困人口1712万,减贫率43.7%。”也就是说,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扶贫优惠政策,初步摸索出一些解决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温饱问题的途径,以共建推进共享,民族地区转入市场经济的现代化轨道,逐步与全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融为一体,为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工作创造了支撑力量。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号角已经吹响,基于中华现代化国家的繁荣富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伟大复兴,党和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重大战略,如在2017年举行的第六次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上,在全面总结20年来对口新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聚焦脱贫攻坚、扩大就业、教育援疆、人才援疆等任务,这些举措与成就,不仅以一种战略式的方法来助推中华民族现代国家的经济现代化,也有效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毫无疑问,这个过程也促使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向前推进。
第三,加强中华文化认同,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神根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文化的精华和灵魂,是中华文化中最为核心也是最具普遍性和统摄作用的因素。一般而言,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生活方式,是以符号的形式所体现的民族的价值观念,是中国各民族文化之集大成。而作为中华文化灵魂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该是中华文化的综合反映和凝聚,主要表现在人类创造的文化观念之中。因此,从本质上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属于观念形态的文化范畴。所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可以看出,中华文化认同,成为中国各族人民集体认同境界升华的关键词。它关涉到中国人、中国各民族、中华民族心理共识的深层基质。无论是中国海峡两岸、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民,还是离散、侨居世界各地的海外华人,都烙上了鲜明的中华文化印。因此,中华文化认同是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神纽带,使各族同胞认识到“认同中华文化和认同本民族文化并不相悖”。这是一个辩证关系而非相互折损的关系。只有存在“各美其美”的自尊,才能有“美人之美”的互敬,也才能有“美美与共”的繁荣,进而达到“天下大同”的认同。中华文化即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天下大同”。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民族几千年来共同创造的博大精深的整体,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本价值追求。因此,在全球化条件下,应该充分利用全球化的机遇开发中华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资源,进一步展示中华民族文化,让世界进入到中华民族文化之中,理解中华文化,为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精神动力。
第四,重视历史教育,构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族脊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的历史结晶与升华,经过历史的选择与扬弃,逐渐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面貌,构成了其最基本的内涵。作为一条看不见的民族脊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无时无刻不在支撑与延续着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也是中华文明历久弥新的密码所在。在漫长的历史画卷中,中华民族大家庭里的每个民族都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奉献了自己的智慧、心力和汗水。中华各民族在长期共同创造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衍进中,也共同熔铸而成了伟大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也是中华民族所经历、所创造的所有记录,甚至可以说是具有深厚的历史传统。同时,马克思也曾将人类的历史比喻为一部部历史剧。而历史教育就是把我们置身于中华民族的历史剧中,身当其境地去体认、察看那历史舞台上的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交流交往交融史。因而,历史是一本极好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科书,历史教育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温床。事实上,脱离了历史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没有了扎根的沃土;脱离了历史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会因为没有了历史文化认同这一根本衔接面而流于空谈。诚然,随着历史时代的转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会有不同的内涵,但就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认同而言,却是世代相承的。这也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根本之所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好似庄稼,需要施肥、浇水才能成长,而历史教育就是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浇水施肥、做好培植根的工作。它在不经意中将民族的根深深地植入民族成员的心灵中,并流淌于人民大众的血液里。换言之,要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必须借助历史教育。只有国民知晓并通晓古代中华民族璀璨的文明与近代中华民族所遭到的种种折磨与屈辱,才能深刻理解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需遵循的共同方向与逻辑。古语有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历史教育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衔接面,既充分显示了对历史文化的相衔接,又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相统一。如果这个衔接面缺失,那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会成为无源之水与无本之木,因而也不可能真正起作用。所以,要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需要有一条符合各民族认知习惯的教育途径。那么,在新时代的场域下,如何通过历史教育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熔铸在每一个国民的灵魂里,真正成为他们的自觉意识呢?一方面,历史教育要与教育客体的需要相契合。历史教育的客体是中华各民族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他们在不断接收来自教育主体即教育者的所传导的历史知识的同时,也受到来自历史实践的启发,从而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前途。但是,受滥觞于西方的教育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的影响,以及我国在历史教学中实际存在的一些问题,没有将历史教育与人文精神教育、人格培养联系起来,使历史教育主体与客体的需要相脱离,从而无法达到教育主体所预期的效果。另一方面,要从认识上真正把历史教育融入构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全过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归根结底,就是民族历史传统的核心。它看似抽象,实际上是具体的,因为它是历史的积淀。我国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逐渐形成“大一统”观念。“定于一”“尚同一”“一天下”等词语就表达了人民渴望统一的愿望,也是对和平安宁的统一社会的希冀。轻视历史教育,就难以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无法使各族人民形成对祖国的热爱,最终也会折损中华民族的脊梁。因此,历史教育不仅关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也关涉国家的统一与民族的安定,应贯穿国民教育的全过程。
四、反思与讨论
总之,自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命题提出肇始,学术界展开了纵向的、横向的、历史的、现实的、整体的、个案的研究,在其本质内涵、价值意蕴以及实现路向这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成绩斐然。然而,这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有待于在未来的研究中进一步开拓与挖掘。
第一,从理论创新视角来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创新的前提应是解放思想。然而,解放思想并非是要放弃原则。在学术探讨中解放思想的基本原则与根本目的,就是要在新时代背景下不囿于原有的思维范式,立足于中国各民族的根本和长远利益,探寻在激烈国家竞争的复杂形势下如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而达到维护国家的统一与社会的稳定这个根本目的。因此,只要有助于实现这个目标的各种思维线索,有助于避免在这方面可能出现的重大冲突的各种提议,我们都应当秉承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之姿来考量,而不是简单地以“不符合经典理论”而加以排斥。
第二,从实现路径视角来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还需要加强社会调查与拓宽知识视野。研究者们如果不开展实地调查,仅局限于纯理论上的徘徊与停留,就容易造成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目前,世界变化日新月异,时移世易,不明晰社会中的现实,就不可能植根于时代的变化发展。通过实事求是的调查了解中国各民族的意愿与需要,同时在政策落地时要力求谨慎稳妥。除此之外,我们还需拓宽眼界与知识面,如果不注意吸收国外学术界的理论探索,闭门造车,那么我们的研究成果也很难上升到理论高度,真正地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的目标。
第三,从评价机制来看,还必须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评价机制。当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主要着重在内涵、路径、意义以及历史的研究,而缺乏在何等意义上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评价研究。因此,今后学界应着手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评价体系研究,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参数与标准,并对其后续的开展情况实施评估反馈,为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与铸牢的落地提供重要参照。